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广大购房者进行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虽说办理不动产登记很重要,但是也有很多人对办理不动产登记不是很了解,例如: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好处?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下面这些内容能够很好的帮助到你!
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
主要内容:
1、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如:面积、空间、用途等;
2、不动产权利归属。如权利人是谁,权利来源是什么,以及权利的期限等;
3、不动产权利的变化情况。如变更了权利人等。
二、哪些不动产需要统一登记?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不动产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水塔、桥梁、隧道、纪念碑等)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工业、商业、城市住宅、交通、水域等)使用权;
6、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土地、房屋抵押权;
9、地役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好处?
1.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通过《不动产登记办法》的实施,确立房屋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房屋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明确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的登记程序和履行的职责,保证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实践中能够准确地进行房屋登记。
2.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下放部分登记权限,实现辖区内办理。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国有土地房地初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土地变更登记等权限,由原来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下放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就近查勘现场,大大节约了办件时间和资金成本。
3.不动产权利得到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有别于动产,其合法权利主要通过登记来保护的,实施统一登记后,几种不同的不动产权利由一个部门来登记,颁发统一的权利证书,对权利人来说权利更加明晰,可有效防止多个部门登记可能出现的权利相互矛盾的情况。
希望大家看了上述整理之后,能帮助大家对不动产登记有一个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