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房屋越来越多,人们也就越来越关注居住房屋的质量问题。当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遇见如屋面漏雨和墙面脱落、地基下沉和房屋倾斜等情况,一般难以通过修复,购房者该如何进行维权?又该找什么部门维权呢?
一、哪些情况可以视为房屋质量问题?
通常房屋质量问题包括: (1)楼体不稳; (2)裂缝,如本案中情形; (3)渗漏,如本案中情形; (4)墙体空鼓、墙皮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 (6)门窗封闭性差、变形; (7)上下水跑冒漏滴; (8)水、电、暖通、气设计不合理,影响业主正常使用; (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等。 二、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哪些承担责任的方式? 针对上述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有:维修责任、赔偿责任及退房责任。在房价行情较好时,大多数业主会选择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当房价下跌时,退房随之增多。前述案例讲的就是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赔偿责任,这里重点讲下退房责任如何操作。 1、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业主方可主张退房: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②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2、那什么情况下才叫“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实践中,对于退房时“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理解存在争议,现有法律暂时未对其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而言,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存在两种情形: (1)影响居住使用与房屋本身特性有关; (2)程度必须达到严重,考虑继续居住危害居住人的程度以及不可修复或修复次数过多,成本过大,这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三、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该如何维权?
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关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买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屋的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下列两种情况,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购房人要及时提请公证机关或物业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对该情况进行确认,及时寻找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便单方申请的鉴定其鉴定结果可能法院不会采信,但该鉴定报告对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一份很有利的证据。
四、找什么部门维权?
购房者在出现质量问题时,首先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并及时聘请房屋质量方面的专业机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购房者对出现的房屋质量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尽量不要通过诉讼解决,不仅浪费时间、金钱,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或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房屋验收因为涉及到一些建筑、水电安装等专业性问题,相比于开发商购房者无论在经验还是能力方面略显劣势。我个人建议验收时可聘请专业的验房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在入住验收表等等相关文件进行记录做好证据的保留工作。
买房不易,当看到期待已久的新房,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验收,甚至有人认为质监部门已经验收过了,再验收一次也就多此一举,其实不然。买房是一门学问,收房也不容马虎,只有把好收楼关,才能不出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