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部分朋友之前对土地的地役权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土地的地役权等相关内容,赶紧来一堆为快吧!
一、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主要是指利用他人的土地以便更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首先,地役权的发生必须要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那么,一方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叫做供役地,而另一方是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这是两个重要的对象,重要的产生条件,而形成的地役权。
二、地役权怎么分类?
1.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
2.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
3.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地役权属于物权法的规定范畴,物权法有相关规定:地役权人是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用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书面形式成立地役权的合同。
1、地役权主要是发生在相邻的土地关系中,所以说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是包含供役地和需役地这两个重要因素的,二者不能独立存在,这是一种从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所以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的地役权相关内容的整理,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对于地役权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