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产税困难性减免?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流程:
1.【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2.填报《纳税人减免核准申请表》。【选择办理事项】为“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或者“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类型】为“组织”。填报【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有效期起止时间”和“减征额度”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填报。上传附件文书,提交。
二、上传资料。
1、《纳税人减免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的文件复印件
4、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意味着什么?
从税收理论看,相对于增值税是在商品、服务流通环节中征税,以及“有利润”才征收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行为税,是对纳税人持有房产、土地征税。当纳税人经营面临困难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固定的税务成本无疑是纳税人沉重的负担。因此,国家考虑了这些情况,为帮助纳税人度过难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立法时设置了困难性减免等救济措施。纳税人符合困难的条件,经过批准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执行期限?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房地产被征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按被征用时间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3.因疫情影响,纳税人除享受上述两项优惠外,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